一、申請方式

  1. 攜帶身分證及其他附照片可辨識身分之證件正本(如駕照、護照、健保IC卡),向勞保局委託的銀行(台灣土地銀行、台北富邦銀行、台新國際商業銀行、玉山商業銀行)提出申請。
  2. 除了填寫金融卡或信用卡的申請書外,另配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,需同意勞保局將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及勞保異動的資料提供給銀行,經過銀行審查及勞保局確認後始能發卡。

*不須支付費用。

二、可查詢內容

  1. 勞工透過勞動保障卡在發卡銀行自動櫃員機(ATM)查詢之資料,因受限於自動櫃員機存戶交易明細表之長度,所以只能列印最近6筆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明細資料或專戶累計金額或勞工保險最近6筆異動資料。另自99年3月起,可查詢累計勞保投保年資。

*95年7月1日前已申辦勞動保障卡者,必須與原發卡銀行簽署書面同意或透過原發卡銀行的自動櫃員機(ATM)約定事項選項,完成換約手續,同意勞保局提供勞保資料給銀行,才可透過發卡銀行的自動櫃員機(ATM)查詢勞保資料。

  1. 另可透過網路ATM連結勞保局網路申辦及查詢作業系統,經系統認證查詢者身分為勞工本人後,即可查詢各項勞保及勞退資料。
    資料來源:https://msg.nat.gov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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