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修正案』自97年11月26日公布,其中第6條第1項增列但書「同時符合國民年金保險加保資格者,得選擇參加該保險,不受國民年金法第7條有關應參加或以參加本保險除外規定之限制;其未參加本保險者,視為選擇參加國民年金保險」之規定,所以自97年11月28日以後(含當日),具國保加保資格之農保被保險人得選擇加入國保但不需退出農會;然97年11月28日以前欲改加入國保之農保被保險人,仍須退出農會會員方能加保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msg.nat.gov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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